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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男方不肯配合提供出生证明该如

时间:2025-01-08|栏目:新昌律师|
小孩出生证明不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的必备文件。若当事人能够就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的,且未提出相关主张的,只要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进行处理。若双方就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则应当提交相应的出生证、户口簿等材料,证明亲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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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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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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