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房屋未落实而被法院查封,有哪些解决办
时间:2025-02-19|栏目:新昌律师|
法院查封非常的条件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2)诉前保全;(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屋拆迁安置的补偿纠纷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屋发生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一篇:暂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2/18 没签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应对?
- 02/18 原来的房主不配合转让,怎么办?
- 02/18 租房合同里写明租客要付8%的税才能给开发票,是
- 02/18 我想用购房合同贷款,能贷多少?
- 02/18 微信转账后对方消失,如何追回这笔钱?
- 02/18 辞职单位补偿标准
- 02/18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给孩子最好
- 02/18 直播工作20天辞职有工资吗
- 02/18 离婚后如何处理家庭财产问题
- 02/18 农村建房遭遇房主欠债无欠条情况,怎样解决?
- 02/18 因单位公积金欠缴影响我公积金贷款,该怎么维
- 02/18 感情和金钱被男友骗了,求助应对方法。
- 02/18 法院通知取保候审手续怎么办
- 02/18 第二次饮酒被拘留怎么办
- 02/18 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应该怎么处理
- 02/18 担保费过高不支付会有什么影响?
- 02/17 起诉公司欠钱不还怎么解决问题
- 02/17 商家免费送属于虚假宣传吗
- 02/17 饭店打工老板压半月工资应该吗
- 02/17 浙江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